“安全工作永遠在路上”一直是對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執著態度。要做到本質安全,在“路上”難免被動,還是應該在“現場”,畢竟,“現場”安,則企業安。
現場形勢千變萬化,最難預知和管控的就是人的“思想”。專心致志、聚精會神干工作與疏忽大意、敷衍塞責干工作的區別:工作都干了,一個把該干的都干到了,干好了,沒有留下絲毫隱患;一個也干了,并且做足了“表面文章”,看似達到了工作效果,實則可能由于某一環節的疏忽而后患無窮。所以,要想現場安全,必須做好進入現場前的準備工作,把該想的都想到,該做的都做到,該防的都防到,現場的安全自然就會更加有保障。
在現場,要知進退。即便在進入現場前做了萬全準備,隨著現場工作的進行、環境的變化,仍然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安全風險,而最大的風險就是來自現場“最高指揮官”班隊長“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違章指揮”。違章指揮帶來的是違章操作,而違章操作所要承受的結果就是隨時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
在現場,要履職盡責。我們常常把現場跟班、帶班職責的區長、班長稱之為“安全守護神”,其在現場安全上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一般來說,只要這些“兵頭”和“將尾”的思想不跑偏,不帶著職工往違章的路上跑,職工懾于他們的“權威”,是不會主動去違章操作的。這說明,現場糾偏是他們的重要職責,其能否履職盡責,直接關系到現場的安全效果,而要讓他們履責到位,就要讓其知道應當履行哪些職責,并建立健全履責不到位的懲罰性規章制度,促使其知責、知進、知止,讓現場更加安全。
抓煤礦安全需要“永遠在路上”的執著,更需要的是“向現場要安全”的實干。所以,安全不應在“路上”,而應在“現場”,從全國各地的礦難事故及安全事故不難看出,安全就是煤礦的“天”,“天”塌下來就沒有煤礦的安全發展,就沒有礦區的安全穩定。
總之,我們要用血的教訓喚起每名員工保護生命、珍惜健康的意識,教育每名員工不能違章,不能圖僥幸、怕麻煩,要按照標準、按照規范,實實在在地抓好自己的安全。我們要通過培育、引領、滲透,使大家切實認識到,抓安全是為了自己,是為了自己家庭幸福,知道為什么要這么做,怎么做才是安全的,促使員工發自內心地提升自我保護意識。我們要學習事故,也要把兄弟單位的事故當作自己的教訓,變成我們的日常教材,做到警鐘長鳴。



發布日期:2023-11-06
點擊量:1321 作者:苗改玲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