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新形勢新任務對國有企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國有企業紀委更好地發揮監督職能作用。國有企業紀委作為黨的紀律檢查監督機構,要緊跟中央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嚴格按照黨章規定,明確職能定位,聚焦主業主責,不折不扣地落實紀委監督責任,有效遏制國有企業中存在的執法不公,執法不嚴,吃拿卡要,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一、明確職責定位,瘦身“業務”,集中精力履職盡責
種了別人的田,難免會荒了自家的地。責任不明是一些單位和部門抓黨風廉政建設意識不強、動力不足的重要原因。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站在事關黨長期執政、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從嚴治黨作為黨的長期戰略、永恒課題,始終堅持問題導向,保持戰略定力,發揚徹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遠吹沖鋒號,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把黨的偉大自我革命進行到底。要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堅持“三個區分開來”,更好激發廣大黨員、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形成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的濃厚氛圍和生動局面。
回歸主業,十指收攏,把更多力量聚集到執紀監督問責的主業上來,才能發揮好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能作用。即要從過去那種大包大攬的思維模式中解脫出來,從牽頭組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向監督推動工作轉變;從過多從事和參與職能部門的業務工作、從一般性參與式的業務檢查向履職監督轉變,充分發揮紀委監督的再監督,執法的再執法作用,專心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二、加大監督預防,盯住“關鍵”,有的放矢開展監督
落實國有企業紀委的監督責任,必須分清主次、突出重點,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緊緊盯住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盯住管錢、管物、管人和執法等要害部門和干部,盯住“關鍵的少數”和“少數的關鍵”。
“禁微則易,救末則難”。在運用好執紀監督“四種形態”的同時,要著力做足做實“第一種形態”,防止小錯釀成大錯。要緊緊圍繞當前國有企業重點工作,時刻把監督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以督促領導干部履行“一崗雙責”為切入點,抓好責任落實、抓好督促檢查、抓好問責問效。要常抓日常廉政教育,早打“疫苗”增抗體;要做好重要節點廉政教育,早打“招呼”強意識;要加強警示教育,早拉“警報”不越線;要抓好關愛教育,早扯“袖子”莫伸手。對發現的苗頭要及時提醒,觸碰底線的要及時糾正,對出現的問題要敢于批評、敢于斗爭,決不能將問題捂著、蓋著、兜著、護著。并要創新方式方法,借助高新技術手段,不斷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構筑起不能腐的防線,提升監督預防的效果。
三、強化責任追究,敢于“亮劍”,嚴肅查處違紀案件
習近平強調,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務依然艱巨。必須深化標本兼治、系統治理,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事實也證明,查辦案件是反腐敗斗爭最直接、最有效、最具威懾力的手段。國有企業紀委要清醒認識自己所處的位置,牢固樹立“查辦案件是盡職,辦好案件是稱職,不會查案是失職,有案不查是瀆職”的意識。堅決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斂不收手、群眾反映強烈的頂風違法違紀人員。遇到矛盾和問題時不能捂著、繞著、躲著,要有擔當、有原則,敢于“亮劍”。
沒有責任追究,再好的制度也會成為紙老虎、稻草人。要落實好“監督責任”就必須強化責任追究,實行“權責捆綁”。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落實簽字背書制、一案雙查制,對違反責任制規定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不斷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考核體系,完善責任追究辦法。對領導不力、不抓不管導致不正之風長期蔓延,或者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或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走過場、搞形式、敷衍的,要明確啟動責任倒查機制,準確區分個人責任與集體責任和直接責任與領導責任,按責追究,形成監督問責的閉環。
四、提升業務素質,及時“充電”,打鐵還需自身硬
紀檢監察工作是一項神圣而莊嚴的工作,是黨的“保健衛士”。身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理應具備實事求是的精神、精益求精的作風,要心存敬畏和戒懼,堅決維護黨紀政紀的嚴肅性。要堅持學習上先于一般干部、標準上高于一般干部、落實上嚴于一般干部,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要養成學習的習慣,重點學習時事政治、紀檢監察理論和煤礦相關業務知識,增強黨性修養,切實提高紀檢監察干部依紀依法辦案能力和水平。
國有企業紀委要加強自身建設,健全防腐機制,建立完善紀檢監察人才庫。要把政治素質過硬、作風過硬、業務過硬的干部選拔,把愿干、敢干、會干的干部選拔到紀檢監察崗位上來。要強化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強化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和落實,強化法紀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牢固樹立“打鐵還需自身硬”的思想,自覺維護和執行黨的各項紀律。